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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亿万富豪人数居世界第二非社会之福

中国亿万富豪人数居世界第二非社会之福

  日前,2007“中国500富豪榜中榜”在香港发布,500名上榜富豪身家总数高达43426亿元。广东富豪上榜87人,数量最多。据统计,中国已成为亿万富豪人数排名第二的国家,仅次于美国。此外,资产超10亿元的中国富豪已达146名,一年前这个统计数据为85名。据统计,富豪人数的惊人增长,被认为是中国股市和楼市高速增长的“功劳”,其中房地产行业为富豪榜贡献128人( 《新京报》12月31日 )。

  可以说,在中国内地每当有类似上述这样的富豪榜发布,总能在社会激起一番有关财富来源与品质的议论,并且就富豪的社会形象来说,与微软的盖茨、香港的李嘉诚等相比,内地富豪的形象大多还在社会处于相当尴尬的角色。对此,其中原因可能比较复杂,然内地富豪财富的来源缺乏现代社会应有制度的支撑,可能就是其中一个相当重要的因素。

  首先就财富的阳光度讲,在一个具备阳光制度的市场环境里,由于财富取得机会具有公平性,所以当一个人凭借自已的能力及时抓住各种社会与市场机会,并以此取得财富成为富豪时,这个集聚财富的过程在制度公正的社会环境中,应该说是可见与透明的。因此在如此条件下,社会公众审视富豪的目光,结果往往只会是羡慕与欣佩。而相比之下,由于内地相关阳光制度的缺位,加上有些富豪的财富取得过程总与这样那样的官员权力有着说不清、理还乱的关系,所以在此前提下,社会公众往往就会对如此的财富取得投以怀疑的眼光。具体就以股市和楼市现状为例,股市的内幕交易、“老鼠仓”已成公开秘密的事实;及其内地楼市与地方官员政绩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及不正常暴利的存在。可以说,想要社会公众不对由此行业所出现的富豪集中现象不抱怀疑态度,那只有一个字:难!

  还有,从财富取得的正义角度看,任何财富的集聚过程,只有在不损害社会公共与公众利益的前提下,才可以说是正义的。然以内地的房地产行业来说,其房地产的开发,不论以土地的取得还是房屋的销售,其中人们所看到的是,不仅对原有居民房屋拆迁过程有以行政权力后盾,有着浓厚的掠夺色彩;并且商品房的销售,同样充满着虚假与欺诈。而这,在损害社会其它阶层利益基础之上所集聚的财富,不仅缺乏现代社会发展所应必备的正义含量,而且在某种意义上还应当说,房地产行业出现的富豪越多,则证明这样的财富取得只能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悲哀——野蛮!

  所以显而易见,只有在阳光与正义制度具备的社会环境中,财富的取得才会具有文明社会所必备的正义含量。所以就此而言,上述中国亿万富豪人数位居世界第二之数据,对中国内地发展来说,并非是民众之幸社会之福!

  [作者:周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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