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黑帮“兄弟会”横行13年 杀人只为立威(图)
一份长达72页的刑事判决书,宣告了一个把持村级政权13年的涉黑犯罪组织彻底破灭;字里行间,有受害人含冤九泉的哭泣,有平民百姓积怨多年的怒吼,有正直的农村基层干部发自内心的呐喊……
1994年至2007年4月,漳州市南靖县靖城镇大房村的村民,提起村里的联防队无不害怕万分,这支本该维护村里治安的队伍,却成立了一个无恶不作的黑势力团伙——“兄弟会”,并在当地收保护费、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甚至连寺庙的香油钱都要强行“借”走,共敛财近百万。
今年初,省公安厅“打黑办”将“兄弟会”列入督办案件。2007年4月27日,在漳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陈加瑶的主持下,南靖县公安局历时半年,将该团伙成员一一抓捕归案,并于11月审判。
地痞当上联防队长
组织成立“兄弟会”
南靖县靖城镇,是闽南地区的一个经济重镇。
1994年,上级政法机关根据当地发展经济需要,要求该镇各村成立治安联防队,具体工作由各村治保主任负责。
时任靖城镇大房村治保主任的陈某明,认为这是提高自己社会地位的大好时机,很快便纠集了八九个地痞流氓,组建了大房村治安联防队。
在陈某明看来,这伙人虽然游手好闲、经常惹是生非,但管理农村治安就得以恶治恶,以毒攻毒,帮助自己成就一番事业。
时年25岁的谢某国,小时候就热衷于打架斗殴,讨厌上学读书,是良民们谁都不愿靠近的恶棍,并因此被陈某明看中,“钦点”为联防队长。谢某国当上联防队长后,感觉自己大展宏图的机会来了,做“老大”的欲望越来越强。
一年后,他以联防队员为主,纠集了37人,在大房村院仔墟一家叫“夜来香”的酒店里成立“兄弟会”,每人交纳会费200元,统一服装,制定了“与人打架齐心协力,红白喜事集体出席”等几条不成文的“帮规”。从此,“兄弟会”成员成了陈某明手下的虾兵蟹将。
为显组织领导才能
策划打死邻村男子
谢某国是个文盲,目不识丁,虽然当上了联防队长,但在大家的眼中仅是个草寇。因此最初,谢某国在“兄弟会”并没有绝对的领导地位。
为了证明和巩固自己的“老大”地位,谢某国蓄意策划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以显示他的“组织与领导才能”。
1997年7月,正是麻、绿笋上市的季节,邻村一姓陈的男子经常来大房村来收购麻、绿笋。
得知此消息后,谢某国纠集八九个“亲信”,精心密谋,先是散布了“外村人收笋压价”的谣言,再以“我们不能让肥水流入外人田”为由,发动“兄弟会”成员“齐心协力”将这名收笋的邻村男子“做掉”。
7月26日,在谢某国的带领下,30多名“兄弟会”的人持木棍、锄头柄等工具,将前来收笋的陈姓男子活活打死。案发后,凶手四处逃窜,谢某国等人潜逃到漳浦县赤岭水库躲藏。
警方介入后,作为治保主任的陈某明看到事情闹大了,不能没有一个交代,便跑到赤岭水库与谢某国等人商量对策。
谢某国提出由王某阳等5人将此事扛下来,其他人出钱补偿。在串好口供,订立攻守同盟后,王某阳等5人在陈某明的带领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随后,陈某明又草拟了一份王等5人是“维护村民利益,是为民除害,要求zf从宽处罚”的《情况反映》,强迫村民按手印,四处邮寄。当年12月11日,王某阳等5人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至6年不等。
王某阳等5人的重罪轻判,确立了谢某国在“兄弟会”中的“老大”地位,陈某明的办事能力也由此令团伙成员刮目相看。不久,村支部换届选举,陈某明因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而升任村党支部书记。